2026年8月31日,《深圳经济特区孤独症群体关爱服务若干规定(草案)》首次提请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标志着全国首个覆盖孤独症群体全生命周期的地方性立法进入实质性审议阶段。作为深圳以“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解决民生痛点的典型实践,该规定将从筛查诊断、康复服务、教育支持、就业促进、托养照料到家庭支持、社会融合,为孤独症群体构建全链条、多层次保障体系,填补了国内孤独症群体全周期权益保障的立法空白。
民生导向立法进程跑出“深圳速度”
孤独症又称自闭症,是一种广泛性发育障碍,因患病群体被称为“星星的孩子”而备受社会关注。数据显示,我国孤独症发病率约为0.7%,目前全国孤独症患者数量已超1000万,且每年新增确诊病例超过20万。由于缺乏系统性制度保障,孤独症群体普遍面临难诊断、康复负担重、就业渠道窄、大龄托养体系缺失、家庭照护负担沉重等多重困境,相关权益保障已成为亟待解决的民生重点问题。
此次立法行动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开门立法的原则。2025年3月以来,作为牵头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深入基层街道、服务机构和孤独症家庭开展专项调研,倾听立法需求和意见建议,摸清当前我市孤独症群体关爱服务存在的底数不清、部门信息共享不足、助教陪读保障不足、公共出行不便、家长陪护压力大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既是孤独症群体民生保障的重点难点,也是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长期关注呼吁解决的重点问题。8月21日,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进行一个月时间的公开意见征集,广大市民可通过“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深圳新闻网”等渠道参与建言献策;8月28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运龙率队开展立法调研,实地走访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强调要贯通筛查、康复、教育、就业、托养、家庭支持全服务链条,确保立法真正回应群体需求、解决实际问题;8月31日,草案正式首次提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整体进程紧凑高效,充分体现了深圳对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高度重视与行动自觉。
全面覆盖十九条规定构筑全周期保障网
本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共十九条,坚持“小而精、准而实”的立法思路,不设章节、直指痛点,核心内容围绕五大维度,实现对孤独症群体全生命周期的权益覆盖:
一是建立统计调查与信息共享机制。为解决孤独症群体底数不清、服务存在信息孤岛的问题,推动政策精准落地、资源高效配置,草案规定建立孤独症群体统计调查制度,搭建孤独症群体全生命周期信息共享平台,针对性开展分级分类服务。同时明确坚持早筛查、早干预原则,建立健全孤独症筛查诊断与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并定期开展孤独症发展趋势监测与研究。
二是完善教育就业融合支持机制。在教育支持方面,草案鼓励设立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师统筹调配机制,支持普通学校配备特殊教育师资力量,提升普通学校对孤独症学生的接纳和支持能力;健全助教陪读制度,逐步建立相应的助教陪读经费支持机制,减轻孤独症学生助教陪读负担,切实保障孤独症群体的受教育权。在就业促进方面,草案明确鼓励开发孤独症群体和家长双就业岗位,推动适龄孤独症群体与家长同步就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机构提供场所用于孤独症群体就业创业并给予租金优惠;鼓励政府采购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孤独症群体支持性就业的产品和服务。
三是搭建社区化家庭支持服务网络。为缓解孤独症家庭的长期照护压力,实现“家门口”就近便捷、可持续的关爱服务,草案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为孤独症群体及家庭提供多元帮扶;总结固化深圳创新开展“星星驿站”建设的经验做法,对“星星驿站”的建设运营、服务内容、经费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孤独症群体提供公益普惠的日间托管和专业康复服务,有效减轻家长照护负担。此外,草案还支持建立孤独症群体关爱指导中心,为孤独症群体及其家长搭建咨询交流、科普培训的平台,提升家庭照护能力与社会支持水平。
四是强化要素保障机制。为推动解决孤独症群体关爱服务经费不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构建稳定可持续支撑体系,草案规定支持设立孤独症专项慈善基金、慈善信托、特殊需要信托、商业保险等,为孤独症群体提供持续性的保障服务。明确支持康复机构、教育机构和行业协会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探索建立与孤独症康复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晋升挂钩的职称评价、职业资格认定和人才激励标准,畅通从业人员发展通道,从制度层面破解康复服务队伍“招人难、留人难、专业水平不足”的行业痛点。
五是确立公益诉讼制度。为强化对孤独症群体的司法保护,以法治刚性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草案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规定侵害孤独症群体合法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或者孤独症群体权益保障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为孤独症群体合法权益筑牢最后一道司法防线。
示范引领地方立法彰显民生温度
记者了解到,国内针对孤独症群体的地方立法此前已有探索,全国首部聚焦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泉州市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促进条例》已于2026年4月2日正式施行,为0-14岁孤独症儿童的筛查、康复、教育提供了制度保障。而深圳此次立法则首次将保障范围扩展至全年龄段孤独症群体,覆盖从幼年筛查、教育支持到成年就业、老年托养的全生命周期,在保障广度和深度上均实现重大突破。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立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孤独症群体及其家庭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精准化制度设计,切实把党委政府的关怀、社会各界的温暖转化为可操作、能落地、有刚性的法规条文,让“星星的孩子”及其家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制度保障。草案后续将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社会各界反馈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早日出台。
深圳作为全国先行示范区,此次针对孤独症群体的全生命周期立法,不仅将为当地孤独症群体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更将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样本,彰显了地方立法的民生温度与制度担当,对推动完善我国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先行示范意义。(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