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公安交管支队对外通报一起特殊案件,该市首例针对无人驾驶汽车的故意“碰瓷”行为被成功查处,涉案出租车司机和某因两次故意撞击“萝卜快跑”测试车辆,最终被处以2000元罚款及暂扣驾驶证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据悉,和某是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其首次作案发生在2025年7月23日。当时,他在道路行驶中发现一辆“萝卜快跑”无人驾驶测试车后,便刻意尾随跟随。
在该车尝试变道的瞬间,和某在完全具备避让条件的情况下,突然加速撞击对方车辆,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和某以受害者身份索赔,成功骗取1900元赔偿金。
尝到“甜头”的和某并未收手,时隔十余天,8月5日,他在洪山区卓刀泉南路再次故技重施。同样瞄准“萝卜快跑”无人驾驶车辆(车牌号鄂A44**试)的变道时机,故意加速撞击,再次造成事故并获利2000元,两次累计涉案金额达3900元。
这起新型碰瓷案件给办案工作带来了不小挑战,不仅取证难度较大,责任界定也更为复杂。为彻查案件真相,武汉市交管支队专门组建专项专班,创新采用“数据研判+专业鉴定+法制支撑”的联合办案模式,联合洪山大队全面推进侦破工作。
专班民警通过调取相关路段监控及车辆行驶数据,发现和某在两起事故发生前,均存在“尾随无人驾驶车辆、持续贴近变道目标”的异常行驶轨迹,其行为具有明显的故意性。
同时,办案人员联合司法鉴定机构及技术团队,深入调取了无人驾驶车辆的算法运行日志与云端存储数据。
这些关键证据清晰显示,事发时无人驾驶系统已提前识别后方出租车,并始终保持安全行驶距离,而和某驾驶的出租车在碰撞前存在明显加速动作,且未采取任何合理避让措施。
在一系列确凿证据面前,和某对自己故意碰瓷无人驾驶车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交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判定和某承担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